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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智能证物室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号)、《甘肃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建建[****]***号)、《甘肃省****—****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号)等文件要求,登录后查看受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智能证物室建设项目”进行采购,确定邀请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文件编号:*********[****]***号
二、招标内容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智能证物室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另行约定
三、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
四、询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证明;
*.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注:(*)以上资格要求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扫描件形式(***格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要求进行上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报价明细表等资格证明资料在竞价完成后(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递交至代理公司。
(*)供应商要为自己上传资料的真伪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时间及资质审核时间及竞价时间:
报名上传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蔡之腾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联系人:陈冬梅
联系电话:****-*******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阳关路**号紫瑞苑附属*号楼*-*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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