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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精品街路景观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吉林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延吉市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2-03-13 18: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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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精品街路景观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延建监20220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市精品街路景观提升工程已由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延市发改[2022]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登录后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延吉市精品街路景观提升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对街路两侧的楼房楼体造型进行整改维修等,总改造面积约为35万平方米。

2.3工程总投资:约登录后查看

2.4招标范围:街路两侧的楼房楼体造型整改维修等的施工监理;

2.5标段划分:1个;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已落实;

2.7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延南路、长白山路、延西街、站前街、光明街、河南街、局子街(爱丹路以北);

2.8工程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登录后查看 ,计划竣工日期为 登录后查看 ,工期261日历天;

2.9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资质,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监理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财务要求:

近三年度(2018-2020)财务状况良好。

3.3 信誉要求:

3.3.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登录后查看)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登录后查看)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4在近三年(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登录后查看)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外省入吉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9〕28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企业备案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30 时至 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必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登录后查看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对资料收到和合格情况进行确认。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体现委托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及邮箱);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内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带有效二维码的个人参保证明或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4)招标文件款发票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或普票),收件地址。

4.2资料收到确认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登录后查看,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登录后查看账户(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0000 1201 0500 0141 54921,行号:3142 4950 0024),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招标文件费,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款到账时间为准。

4.3招标文件费确认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投标人邮箱,纸质版招标文件以到付方式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登录后查看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二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疫情期间,请投标人自行了解当地疫情管控措施,进入大厅需排队测温(体温正常)和扫码(扫吉祥码),人员较多,请投标人自行掌握时间。

5.3高、中风险地区或开标大厅限制进场的地区(及时与开标大厅取得联系是否可以进场,联系电话登录后查看)的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

5.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证金金额为2万元。

投标人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 基本账户 转入至 登录后查看 基本账户中,退回投标保证金时退回给投标人基本账户中。

5.5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登录后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办 公 地 址:延吉市建工街明河胡同407号 办 公 地 址:龙井市临江路1号

联 系 人:康镇哲 联 系 人:卢淑英

联 系 电 话:登录后查看 联 系 电 话:登录后查看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八、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

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登录后查看

登录后查看

登录后查看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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