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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总厂四分厂3#脱硫升级改造项目-3#脱硫除尘管道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炼钢总厂四分厂3#脱硫升级改造项目-3#脱硫除尘管道施工(二次)(AGGFGSGGZHD240327116496)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炼钢总厂四分厂3#脱硫升级改造项目-3#脱硫除尘管道施工(二次)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详见公开附件;招标范围:1、图纸:10031575DRZL01HC002(1-5;B版)、10031575DRZL01HC002-T1A版
2、本工程包括吊运费在内的所有措施费都包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内,不进行工程签证直至工程结束。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2)营业执照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近5年类似本项目工程业绩1份(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2、其他要求详见公开附件中附件1:鞍钢股份炼钢总厂四分厂3#脱硫升级项目-3#脱硫除尘管道施工(二次)招标要求。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7日14时22分至2024年04月11日13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1日13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上发布。
招标人: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一) |
招标公司: |
|
地址: |
鞍山市铁西区环钢路1号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
联系人: |
邬全海 |
联系人: |
陈景利 |
电话: |
13704925050 |
电话: |
6736651 |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2024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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