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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人民法院关于新R—08180长城牌CC1030QA60A轻型多用途货车一辆(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新疆 和田地区 洛浦县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1-26 2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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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拍卖公告

洛浦县人民法院定于****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上午**时止(延时除外)“淘宝网”(登录后查看)

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新******车辆类型:长城牌***********轻型多用途货车;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型号:*********,登记日期:****年**月*日,出厂日期:****年*月**日;检验有效期截止****年**月**日,保险终止日期:****年**月**日,行驶里程*****公里车身白色,主驾驶座和副驾驶座为电动调节,手动挡,单天窗,不带一键启动功能,车辆内饰一般,轮胎磨损一般,洁净度一般。车辆底盘正常,车辆左后方有撞击痕迹。(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

保 证 金:****元

加价幅度:****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卖辅助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辅助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车辆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车辆所涉欠缴的违章(扣分和罚款)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万元以内)或**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洛浦县人民法院;银行账号:*******************;开户行:登录后查看;行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洛浦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监督电话:****-*******

辅助机构:李主任

咨询电话:***********

洛浦县人民法院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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