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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兴宾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自治区重大工程(二期)—城郊区人居生态子项目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更正公告(一)
广西 来宾 兴宾区
变更答疑
19.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8 18:13:56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主要信息

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自治区重大工程(二期)—城郊区人居生态子项目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招标编号:E4513002881002020001

首次公告日期:202431

更正日期:2024328

二、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查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总估算价:4752.09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3822.32万元勘查设计费:345.33万元

项目总估算价:47520947.72元,其中主体工程费用:36613847.51元,施工临时工程费用:1609406.62元,独立费用:7913588.32(其中勘查费为1911162.71元设计费为1156597.91),基本预备费:1384105.27元。招标文件涉及此点之处均按此表述进行更正。

3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计划工期:总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准备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60天(日历天)具体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日期至终验日期为准。

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60天(日历天)招标文件涉及此点之处均按此表述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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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勘查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勘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勘查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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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421000分。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点击查看相关链接/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4161000分。

6

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

项目计算工期:360日历天(不超过360天);

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

施工工期:300日历天(自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日期起至承包人申请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自检合格止)

项目计划工期:360日历天(不超过360天);

其中:勘查设计工期:60日历天

施工工期:300日历天(自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日期起至承包人申请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自检合格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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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以下资质和条件:

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以下资质和条件:

勘查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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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勘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勘查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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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2)勘查设计费报价:采用固定系数报价,有效报价系数1.00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最终以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或招标人委托的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审定的建安工程结算价为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预算标准》(桂财资环〔2020〕6号附件5)》规定的费率和分档分别计取。在项目预算评审后确定的服务费用基础上乘以报价系数计价设计费包含配合施工服务及其配套技术服务的所有费用。

投标阶段勘查费按照建安费*0.05*报价系数计算,勘察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预算标准》计算的勘查费*报价系数结算。勘查设计费=勘查费+设计费。

(3)本项目施工费(即建安工程费)报价:采用系数报价,有效报价系数1.00。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价(按固定单价方式进行结算),按业主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价乘以报价系数计价。

(4)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相应的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投标人投标总价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性费用。

(6)投标报价依据本招标文件、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规程及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综合实力。

(2)勘查费报价:采用固定系数报价,有效报价系数≤1.00。投标阶段勘查费按照建安费*0.05*报价系数计算,勘查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预算标准》计算的勘查费*报价系数结算。

(3)设计费报价:采用固定系数报价,有效报价系数≤1.00。设计费按照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或招标人委托的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对应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预算标准》*报价系数进行结算。设计费包含配合施工服务及其配套技术服务的所有费用。

(4)本项目施工费(即建安工程费)报价:采用系数报价,有效报价系数1.00。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价(按固定单价方式进行结算),按业主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价乘以报价系数计价。

(5)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相应的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6)投标人投标总价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性费用。

(7)投标报价依据本招标文件、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规程及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综合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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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3)商务标评分标准(满分20分)投标报价分(满分20分)

(1)勘查设计费报价分(满分2分)

评分时以投标报价的勘查设计费评标基准价为最高分2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设计报价得分。

(2)施工费报价分(满分18分)

评分时以投标报价的施工费评标基准价为最高分18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施工费报价得分。

投标人商务标得分=投标人设计报价得分+投标人施工报价得分

(1)勘查费报价分(满分1分)

评分时以投标报价的勘查费评标基准价为最高分1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设计报价得分。

(2)设计费报价分(满分1分)

评分时以投标报价的设计费评标基准价为最高分1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设计报价得分。

(3)施工费报价分(满分18分)

评分时以投标报价的施工费评标基准价为最高分18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施工费报价得分。

投标人商务标得分=投标人勘查报价得分+投标人设计报价得分+投标人施工报价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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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4.本合同工程费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的计价方式,合同含税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其中不含税价:(¥:元),增值税额:(¥:元);设计费按照发包人委托中介机构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对应的国家现行设计收费标准*中标系数报价进行结算,施工费按照发包人委托中介机构审定的建安工程费*中标系数报价进行结算。

(1)设计费报价:系数报价为(大写);(2)施工费(即建安工程费)报价:系数报价为(大写)。

4.本合同工程费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的计价方式,合同含税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其中不含税价:(¥:元),增值税额:(¥:元);勘查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预算标准》计算的勘查费*中标系数报价进行结算设计费按照发包人委托中介机构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对应的国家现行设计收费标准*中标系数报价进行结算,施工费按照发包人委托中介机构审定的建安工程费*中标系数报价进行结算。

(1)勘查费报价:系数报价为(大写);(2)设计费报价:系数报价为(大写);(3)施工费(即建安工程费)报价:系数报价为(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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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5 技术与设计

5.1 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设计方案

5.1.1承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和(或)建筑设计方案

承包人负责提供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和(或)建筑设计方案(含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建筑造型和主体结构等)时,应对所提供的工艺流程、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它资料要求,和(或)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建筑造型及其结构设计等负责。

承包人应对专用条款约定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和(或)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负责。该试运行考核保证值、和(或)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作为发包人根据10.3.3款进行试运行考核的评价依据。

5.1.2发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和(或)建筑设计方案

发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和(或)建筑设计方案(含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建筑造型和主体结构,或发包人委托第三方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设计方案)时,应对所提供的工艺流程、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它承包人的文件资料、发包人的要求,和(或)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建筑造型和主体结构等,或第三方设计单位提供的建筑设计方案负责。

发包人有义务指导、审查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所进行的生产工艺设计和(或)建筑设计,并予以确认。工程和(或)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的各项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说明及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考核责任,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并作为发包人根据10.3.3款进行试运行考核和考核责任的评价依据。

5 技术与设计

5.1 生态修复设计方案

承包人负责提供设计方案,需充分了解和认识图斑范围内生态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面临的突出矛盾。结合矿山所处生态区域、生态破坏情况、用地规划情况等情况综合考虑,对存在不同问题的矿山进行相应的生态修复。并从整体性、系统性的角度出发,根据项目区行政、地理单元内的突出问题,设置治理区域划分,对矿区进行详实的问题识别、图斑复核、现场查勘等工作,从实际出发保障在技术路线上的可行性。通过生态修复工程,从整体、系统的实现恢复大量水田、旱地、林地、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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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4.6 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

14.6.1 按月申请付款。按月申请付款的,承包人应以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格为基础,按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等)的合同金额,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交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约定。

按月付款申请报告中的款项包括:

14.6.2 如双方约定了14.6.1款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的方式时,则不能再约定按14.7款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的方式。

14.6 按工程进度申请付款

14.6.1 按工程进度申请付款。按工程进度申请付款的,承包人应以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格为基础,按工程进度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等)的合同金额,向发包人或监理人提交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约定。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报告中的款项包括:

14.6.2 如双方约定了14.6.1款按工程进度申请付款的方式时,则不能再约定按14.7款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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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4.7 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

14.7.3 如双方约定了按14.7款付款计划表的方式申请付款时,不能再约定按14.6款按工程进度付款申请的方式。

14.7 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

14.7.3 如双方约定了按14.7款付款计划表的方式申请付款时,不能再约定按14.6款按工程进度付款申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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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4.8 付款条件与时间安排

14.8.3 工程进度款

(1)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与付款。依据14.6.1款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和付款时,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按14.6.1款提交的每月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的25日内审查并支付。

14.8 付款条件与时间安排

14.8.3 工程进度款

(1)按工程进度申请与付款。依据14.6.1款按工程进度申请付款和付款时,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按14.6.1款提交的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的25日内审查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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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14.9 付款时间延误

14.9.1 因发包人的原因未能按14.8.3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应从发包人收到付款申请报告后的第26日开始,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承包人支付延期付款的利息,作为延期付款的违约金额。

14.9.2 发包人延误付款15日以上,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付款,承包人可暂停部分工作,视为发包人导致的暂停,并遵照4.6.1款发包人的暂停的约定执行。

双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书的,发包人应按延期付款协议书中约定的期数、时间、金额和利息付款;当双方未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工程无法实施,承包人可停止部分或全部工程,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顺延。

14.9.3 发包人的延误付款达60日以上,并影响到整个工程实施的,承包人有权根据18.2款的约定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有权就因此增加的相关费用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4.9 付款时间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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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1条一般规定

1.1.1设计工期:60日历天

1.1.2施工及验收工期:300日历天(自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日期起至承包人申请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自检合格止)

1.1.1勘查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及验收工期:300日历天(自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日期起至承包人申请包人组织相关单位自检合格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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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14条 合同总价和付款

14.1 合同总价和费用计算方式

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以发包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定并经发包人确认的价款为准。

(1)设计与预算编制费:

合同设计费方式:本合同工程的设计与预算编制费的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预算标准规定计算,中标系数

本合同设计与预算编制费含税暂定价为:万元,其中不含税价款,增值税额元。

设计与预算编制费=设计与预算编制费收费基价×附加调整系数×中标系数

本项目工程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之和为万元,设计与预算编制费收费基价=

设计与预算编制费=万元

最终设计与预算编制费以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本项目预算价中的工程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之和为基数计算。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单位。

(2)若设计方编制的项目预算与发包人委托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定的项目预算有出入,承包人编制的项目预算超出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定的预算±6%的,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由编制单位支付。如因信息价没有的材料价格而进行市场询价的或规划调整造成的误差不计承包人责任。

(3)施工费(即建筑安装工程费):

施工费(即建安工程费)的固定综合单价以发包人委托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定的本项目建安工程预算价(以下简称“预算价”)中对应的综合单价为准,并以审定的预算价款为进度款支付依据,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计量。最终结算价款以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价款为准。

第14条 合同总价和付款

14.1 合同总价和费用计算方式

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以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或发包人委托的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审定并经发包人确认的价款为准。

(1)勘查设计与预算编制费:

合同勘查费方式:本合同工程的勘查费的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预算标准》计算,附加调整系数:,中标系数:

本合同勘查费含税暂定价为:元,其中不含税价款 ,增值税额元。

勘查费=勘查费收费基价×附加调整系数×中标系数

勘查费收费基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预算标准》中规定按勘查工程量计算。

合同设计费方式:本合同工程的设计与预算编制费的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预算标准》计算,附加调整系数:,中标系数:

本合同设计与预算编制费含税暂定价为:元,其中不含税价款,增值税额元。

设计与预算编制费=设计与预算编制费收费基价×附加调整系数×中标系数

本项目工程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之和为元,设计与预算编制费收费基价=

设计与预算编制费=

最终设计与预算编制费以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或发包人委托的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审定的本项目预算价中的工程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之和为基数计算。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单位。

合同勘查设计费=合同勘查费+合同设计费。

(2)若设计方编制的项目预算与发包人委托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定的项目预算有出入,承包人编制的项目预算超出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定的预算±6%的,超出部分的审核费由编制单位支付。如因信息价没有的材料价格而进行市场询价的或规划调整造成的误差不计承包人责任。

(3)施工费(即建筑安装工程费):

施工费(即建安工程费)的固定综合单价以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或发包人委托的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审定的本项目建安工程预算价(以下简称“预算价”)中对应的综合单价为准, 并以审定的预算价款为进度款支付依据,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计量。最终结算价款以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或发包人委托的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审定价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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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4.2 担保

14.2.1 履约保函

如承包人不能提供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的,到截止日期之日仍未能按照变更进行调整或提供担保的,应当按超出截止日期之日起按履约担保金额日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自超出截止日期之日起停止支付工程款。履约担保函必须经发包人同意接收后才有效。

14.2 担保

14.2.1 履约保函

如承包人不能提供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的,到截止日期之日仍未能按照变更进行调整或提供担保的,应当按超出截止日期之日起按履约担保金额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自超出截止日期之日起停止支付工程款。履约担保函必须经发包人同意接收后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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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4.3 工程预付款

14.3.1 预付款金额

预付款的金额与支付:合同签订后承包人人员及机械设备到场(业主代表和监理单位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暂定价(建安费)的20%支付预付款(暂不开增值税发票)合同签订后设计人员到场后1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暂定价(设计费)的20%支付预付款(暂不开增值税发票)如可开发面积与暂定价对应的面积不一致的,预付款按可开发面积计算

14.3 工程预付款

14.3.1 预付款金额

预付款的金额与支付:合同签订后如发包人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按合同暂定价(建安费)的20%支付预付款(暂不开增值税发票)如可开发面积与暂定价对应的面积不一致的,预付款按可开发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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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4.4 付款方式

14.4.1付款方式

(1)设计与预算编制费支付方式:

①施工图设计成果通过上级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审批并取得批复后,发包人支付至设计与预算编制费的60%(本阶段设计与预算编制费以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施工图设计批复的项目工程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之和作为计费基数);

②施工图预算经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发包人支付至设计与预算编制费的80%(本阶段设计与预算编制费以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预算价中的本项目工程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之和作为计费基数);

③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发包人支付至设计费的100%(本项目最终设计费以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本项目工程预算中的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之和作为计费基数);

在支付每笔设计费时,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单位,甲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前,乙方须先提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工程进度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施工图预算经发包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审核机构审定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合同内按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施工图预算未经第三方造价审核机构审定的按发包人审核已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承包人申请每期进度款时需提供相应形象进度的资料给发包人进行审核,确保工程资料与所完成的工程进度一致后方可支付。工程变更及签证部分进度款按发包人审核已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项目工程竣工并经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按规定先扣除质保金),剩余尾款待质保期满并复检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缺陷责任保修金(不计息),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致使发包人受损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保修及赔偿责任。缺陷责任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并扣除相应款项后返还。

14.4 付款方式

14.4.1付款方式

(1)勘查费支付方式

勘查成果通过发包人审核通过后,发包人支付至勘查费的80%;待项目竣工结算后,发包人支付至勘查费的100%。在支付勘查费时,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承包人负责勘查的单位,发包人支付上述费用之前,承包人须先提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设计与预算编制费支付方式

①施工图设计成果通过上级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审批并取得批复后,发包人支付至设计与预算编制费的60%(本阶段设计与预算编制费以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施工图设计批复的项目工程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之和作为计费基数)

②施工图预算经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或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发包人支付至设计与预算编制费的80%(本阶段设计与预算编制费以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或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本项目工程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之和作为计费基数);

③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发包人支付至设计及预算编制费的100%(本项目最终设计及预算编制费以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或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本项目工程预算中的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之和作为计费基数)。

在支付每笔设计费时,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单位,发包人支付上述费用之前,承包人须先提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施工图预算经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或招标人委托的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审定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承包人按工程进度的30%、60%、80%、100%四个阶段申请,每次支付单期申请进度款的80%;每次支付单期申请进度款的80%;施工图预算未经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或招标人委托的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审定的按发包人审核单期已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承包人申请每期进度款时需提供相应形象进度的资料给发包人进行审核,确保工程资料与所完成的工程进度一致后方可支付。工程变更及签证部分进度款按发包人审核已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项目工程竣工并经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由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或招标人委托的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审定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按规定先扣除质保金),剩余尾款待质保期满并复检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缺陷责任保修金(不计息),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致使发包人受损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保修及赔偿责任。缺陷责任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并扣除相应款项后返还。后续小点的序号对应调整。

新增:

14.4.3发包人为了加快进度或降低成本,在资金宽松的情况下或上级资金、地方配套资金、专项资金、业主自筹资金到位情况下,可以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的情况下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一个项目专用共管账户,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管理。 在合同存续期间,相关工程款项支付至共管账户(农民工工资除外),承包人资金使用需经发包人同意,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在本项目上。

项目共管账户为:

如承包人为联合体,施工单位、勘查单位、设计单位按发包人的审批结果,分别开具相应增值税发票给发包人,由发包人分别支付到施工单位、勘查单位、设计单位单位账户。

施工单位账户为: ;

勘查单位账户为: ;

设计单位账户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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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4.6 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

按月付款申请报告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3份,每月25日前

14.6 按工程进度申请付款

进度付款申请报告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3份,每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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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4.7 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

付款期数、每期付款金额、每期需达到的主要计划形象进度和主要计划工程量进度: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达到投标时承诺的拨付工程进度款须完成的工程量后,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并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14.4.1的约定进行支付

14.7 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

付款期数、每期付款金额、每期需达到的主要计划形象进度和主要计划工程量进度: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达到投标时承诺的拨付工程进度款须完成的工程量后,工程款原则上按工程进度支付,并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14.4.1的约定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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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15条 保险

15.1 承包人的投保

15.1.2 保险单对联合被保险人提供保险时,保险赔偿对每个联合被保险人分别施用。承包人应代表自己的被保险人,保证其被保险人遵守保险单约定的条件及其赔偿金额。

15.1.3 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从应付之日第101天起按欠付金额计算违约金,利率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最高为当期欠付金额的3%。

15.1.4 承包人应在投保项目及其投保期限内,向发包人提供保险单副本、保费支付单据复印件和保险单生效的证明。

第15条 保险

15.1 承包人的投保

15.1.2 保险单对联合被保险人提供保险时,保险赔偿对每个联合被保险人分别施用。承包人应代表自己的被保险人,保证其被保险人遵守保险单约定的条件及其赔偿金额。

15.1.3承包人应在投保项目及其投保期限内,向发包人提供保险单副本、保费支付单据复印件和保险单生效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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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16条 违约、索赔和裁决

16.1 违约责任

16.1.2 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1)按项目计算,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且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竣工或无法验收时,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3000元;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100000元

(2)联合体的连带责任:如联合体一方违约,联合体的双方需承担连带责任。

16.1.3发包人的违约金计算

违约金=应支付工程款×/ / 天,

16.1.4承包人的违约金计算

违约金=合同价×0.04 天(每项累计最高赔偿不超过合同价的2%)

第16条 违约、索赔和裁决

16.1 违约责任

16.1.2 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1)按项目计算,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且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延期竣工或无法验收时,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的0.04%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的2%。

(2)联合体的连带责任:如联合体一方违约,联合体的双方需承担连带责任。

(3)如发包人因资金不到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包括中途支付及不能足额支付)的,承包人必须继续按本项目的进度计划投资和施工,并保证在合同工期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

16.1.3发包人的违约金计算

违约金=应支付工程款×/ / 天,

16.1.4承包人的违约金计算

违约金=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0.04 %×天(每项累计最高赔偿不超过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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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20条 补充条款

20.3 奖励

以项目进行奖励,项目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为项目开工建设日期至项目按照施工图设计(含变更)完成所有现场施工工作内容日期(达到自验合格),若项目提前完成现场施工,满足下列任一条件进行奖励,本阶段的总奖励金额上限为合同价1.5%,奖励不能累计,具体如下:

1.1若提前20日历天完成现场施工达到自验合格的,给予奖励,本阶段奖励金额为合同价的1.5%;

1.2若提前15日历天完成现场施工达到自验合格的,给予奖励,本阶段奖励金额为合同价的1%;

1.3若提前10日历天完成现场施工达到自验合格的,给予奖励,本阶段奖励金额为合同价的0.5%;

2.第二阶段自项目自验完成后应在15个日历天内通过市、县两级终验并取得来宾市级竣工验收通过文件,满足下列任一条件进行奖励,本阶段的总奖励金额上限为合同价1.5%,奖励不能累计,具体如下:

2.1若提前10日历天通过市、县两级审核并取得来宾市级竣工验收通过文件的,给予奖励,本阶段奖励金额为合同价的1.5%;

2.2若提前5日历天通过市、县两级审核并取得来宾市级竣工验收通过文件的,给予奖励,本阶段奖励金额为合同价的1%。

第20条补充条款

20.3 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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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标 投标函(非联合体格式)投标函(联合体格式)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勘查设计费报价系数报价为(大写),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系数报价为(大写)进行本项目投标。项目建设工期日历天(设计工期为日历天,施工工期为日历天),工程质量标准 。我方愿意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勘查费报价系数报价为(大写)设计费报价系数报价为(大写),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系数报价为(大写)进行本项目投标。项目建设工期日历天(勘查设计工期为日历天,施工工期为日历天),工程质量标准。我方愿意按合同约定进行勘查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系统中的开标一览表格式设置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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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附录(非联合体格式)投标函附录(联合体格式)

项目建设工期日历天(设计工期为日历天,施工工期为日历天)

项目建设工期日历天(勘查设计工期为日历天,施工工期为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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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组成设置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部分

技术标封面

技术标部分

资格审查资料

其他资料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部分

技术标封面

技术标部分

资格审查资料

其他资料部分

设计标部分

资信业绩部分

三、发布媒介

国采购与招标网 (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点击查看相关链接lbggzy/)

四、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72-4218093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来宾市宾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来宾市榜山路113号裕达新世纪A区10号楼石缘路220号

邮编:/

联系人:欧定杰

电话:18377180125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扬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3楼

邮编:/

联系人:韦工

电话:0772-4273655

传真:/

招标文件中其他地方涉及到相应内容的作相应更改,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来宾市宾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扬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328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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