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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公告
浙江 绍兴
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5-16 12: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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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储备土地临时利用公告

绍土储用告字〔****〕第**号

根据《浙江省土地储备工作指引(试行)》(浙自然资发〔****〕**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储备土地管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绍政办发〔****〕** 号)有关规定,我中心依申请,拟对以下市本级储备地块进行临时利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临时利用地块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临时利用意向单位 土地坐落 拟临时利用面积 (亩) 临时利用用途 临时利用期限 (年)
* 登录后查看 胜利西路北侧 (详见附图*) *.* 临时机耕便道 *
* 绍兴市大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二环西路以西 (详见附图*)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场地 *
* 登录后查看 北海桥直街**号 (详见附图*) *.** 办公 *
* 越城区府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府山直街以东 (详见附图*) *.* 停车场 *
* 登录后查看 城南街道横桥村 (详见附图*) *.** 设施设备停放 *
* 登录后查看 润和庄园以东 (详见附图*) *.* 设施设备停放 *

注意事项:

*、拟临时利用土地的范围和面积:范围详见附图(按序号排序),具体使用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拟临时利用期限及要求:临时利用期限一般不超过*年。如遇政策变化、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如政府因提前供地出让或划拨处置)等情况,临时利用单位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日内撤场返还土地;如临时利用期限届满后,仍无供应计划,临时利用单位可申请继续租赁使用,经批准同意,续租期限不超过*年。

*、临时利用单位在临时利用期间不得在地块上搭建任何永久性建筑,不得擅自更改临时利用用途,不得擅自将承租场地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年*月**日**:**之前通过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绍兴市解放大道**号

绍兴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年*月**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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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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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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