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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昊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债权
广东 深圳
招标公告
220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5-11 22: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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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内容

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资产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公告期延长*个工作日,公告延长期满后如仍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联交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项目编号:***************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登录后查看债权

项目简介:

标的资产清单
计息基准日:****年**月**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债务人 本金余额 利息+罚息 其他费用 担保方式 其中 诉讼情况
保证 抵押 质押
* 登录后查看 ***** ****.****** **.* 保证+抵押+质押 昊银租赁实际控制人陈志棠及其配偶王桂枝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昊银租赁及附属公司的汽车资产抵押担保,汽车资产总计***辆 昊银租赁子公司登录后查看***%股权质押 一审胜诉,已立案执行。
合计 *****.******  

上述信息以借据、合同、产权登记证书、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登录后查看债权

挂牌价格:****万元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日**:**前向联交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以全额到达联交所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的,自债权转让合同签署后,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交易价款总额扣减保证金后的金额)且联交所收到服务费用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个周期

挂牌公告期满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公告期延长*个工作日,公告延长期满后如仍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联交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该标的资产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受让方不得违反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标的资产系不良资产,存在诸多已知的、未知的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瑕疵、缺陷等,状况可能不断发生变化。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询问转让方的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档案资料(须提交意向受让方主体文件)、到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获取标的资产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资产现状无异议。意向受让方通过本转让公告及向转让方或其他相关部门咨询,对转让标的资产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及该等瑕疵可能引发的全部后果均已知晓。转让方及深圳联交所对标的资产涉及的一切风险及瑕疵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在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意向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及深圳联交所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

*、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公告截止日**:**前向深圳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交纳***万元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该保证金在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后,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公告截止日**:**前向深圳联交所提交真实、完整的意向受让登记文件以及《竞买人承诺书》,以深圳联交所实际收到原件的时间为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

*、挂牌期满后,如进入网络竞价程序,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竞买人竞价时的加价幅度为**万元或者**万元的整数倍。有关竞价具体安排以深圳联交所向竞买人发送的竞价须知为准。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自债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付清剩余价款(剩余价款为成交价款减去履约保证金后的金额),并保证资金来源合法,上述剩余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的;

(*)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受让登记后单方撤回意向受让申请的;

(*)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债权转让合同的;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

*、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深圳联交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深圳联交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交所提交意向受让登记文件即表示意向受让方知悉并同意以下过渡期安排。过渡期指基准日 ****年**月**日至资产转让日(受让方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的期间:

(*)转让方拥有对标的资产的自主管理及根据转让方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处置的权利;

(*)由转让方对标的资产涉及相应诉讼时效或法定期间进行维护(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除外);

(*)标的资产在基准日之前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等,不属于转让方维护的范围;

(*)转让方就标的资产进行过的全部或部分处置、管理行为,为维护债权或其它相关权利而采取的所有措施,以及因采取这些行为、措施而产生的相应处置结果,由受让方无条件予以认可并接受;

(*)转让方因管理处置和维护标的资产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承担;

(*)自资产转让日起至资产交割完毕之日,转让方除对标的资产根据以往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外,不再进行任何主动处置。

免责条款

*、受让方对标的资产披露的瑕疵及瑕疵可能引发的全部后果均已知晓,对转让方未掌握的标的资产瑕疵或者其他潜在瑕疵及风险,受让方应自行负责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标的资产及从权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重大缺陷,以至于受让方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受让方受让的债权及从权利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

(*)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

(*)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

(*)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

(*)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

(*)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

(**)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

(**)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罚息等诉求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甲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甲方对债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

(**)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

(**)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

(**)标的债权项下相关债务人、担保人不排除存在涉刑、偿债能力有限等情况;抵质押担保物不排除存在无法找到、无法实际控制等情况;抵押物已入库车辆不排除存在未结算的车辆保管费等留置权问题;

(**)标的债权项下基准日前处置的抵押物有可能存在金额和数量统计差误,最终以法院执行账户的回款金额为准,债权权属以基准日为判断标准;

(**)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上述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标的资产以现状为准,受让方应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询问转让方的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到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尽职调查,获取债权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受让方对债权现状无异议。

*、基于受让方对标的资产的风险已有充分理解,受让方不得以转让价格“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为由,向转让方及深圳联交所主张权利。转让方及深圳联交所对受让方意向受让债权项目的一切风险及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在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及深圳联交所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上述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登录后查看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顺通路*号*楼****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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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萧小姐 ****-********周先生

***********张先生 ****-********刘先生

业务投诉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号南山智谷产业园*座**层

网 址:登录后查看;微信公众号******。

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登录后查看

账  号:*******************

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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