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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救灾物资储备库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辽宁 丹东
变更答疑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8 14:37:15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内容及评分细则等。(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改为****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东救灾物资储备库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登录后查看

地 址: 锦江街**号太阳财富中心金座***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侯晓宇

电 话: ***********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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