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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交通运输局新泰市2024年县道养护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泰安 新泰市
招标公告
950.0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5-14 01: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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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交通运输局新泰市****年县道养护工程施工

公开招标公告

新泰市交通运输局新泰市****年县道养护工程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进场交易编号:**-**-********-**

项目名称:新泰市交通运输局新泰市****年县道养护工程施工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标包 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新泰市交通运输局新泰市****年县道养护工程施工 * 对牛石路、泰新路、莲花山路、四坡路、莲汶路等**条***.*公里的县道进行预防性养护和日常保养。 ***

工期:***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接招标人通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后查看)”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后查看)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公告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登录后查看

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登录后查看/**_*****/**_*****.****">点击查看相关链接。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通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售价:*元/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时间: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登录后查看*******

*、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 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 “*****∶//登录后查看”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泰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新泰市青龙路***号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新泰市滨湖路太平庄综合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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