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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V6+湖南高速数据网络建设新标准编制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湖南 长沙
采购公告
1.25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6 16:33:13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9:30分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IPV6+湖南高速数据网络建设新标准编制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IPV6+湖南高速数据网络建设新标准编制服务项目

1.2 采购主体:本采购项目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织,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参与,采购结果适用IPV6+湖南高速数据网络建设新标准编制服务项目。

1.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推进IPV6技术演进和应用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湖南省推进IPV6技术演进和应用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要求,编制属于湖南高速实际情况的IPV6数据网络建设标准,推动我省高速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智慧化转型,研究推进我省高速公路智能控制承载网建设,实现安全生产、内部管理以及外部服务基于IPV6安全承载。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标段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服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

标的名称

上限价

(万元)

服务内容

1

IPV6+湖南高速数据网络建设新标准编制服务项目

30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编制符合湖南高速数据网络实际情况的IPV6建设标准,推动我省高速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智慧化转型,提升基于IPV6海量地址资源和高质量网络传输等能力。

2.2采购执行合同

响应人成交后,与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具体采购执行合同,湖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有限公司同成交单位作为合同主体独立承担合同法律责任与风险。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4 服务地点:湖南长沙

2.5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及合同签署主体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成果文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采购人和合同签署主体的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5)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交易平台纳入黑名单的响应人响应;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同时响应本次采购。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资格条件

对供应商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1)依法设立

不适用

适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

(2)资质要求

不适用

适用

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咨询专业含“电子、信息工程”)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2)。

(3)财务要求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

(4)业绩要求

□不适用

适用

最近5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5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主编或参编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4万元(含)的通信行业的相关标准制(修)订或技术规范(规程)编制的服务业绩。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

(5)信誉要求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5)。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不适用

适用

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通信工程相关专业或电子、通讯与自动控制技术类专业);

(2)最近5年(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主编或参编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4万元(含)的通信行业的相关标准制(修)订或技术规范(规程)编制的服务业绩。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6)。

(7)其他要求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7)。

(8)供应商不 存在第一章3.1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8)。

(9)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见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9)。

4 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5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5.1评审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审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格与评审基准价的偏离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最多3名成交候选人(不足3名时,按评审价格排序),并编写评审报告。偏离一致时,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一致时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评审基准价为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所有供应商的评审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超出采购预算的评审价格除外);

偏离=|供应商的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

采购文件中本项内容前后表述不一致时,以采购公告中的表述为准。

5.2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采购人应按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登录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交易平台”,网址:bid.hngs.net:12500/)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并在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单位CA数字证书。各供应商可选择性办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个人数字证书,如办理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个人数字证书,在响应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时,采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数字证书签章;如未办理,在响应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时,可采用手写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湖南CA统一客服热线:4006682666,湖南CA企业QQ:4006682666,湖南CA微信公众号:微信客户端搜索“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具体流程详见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6.2 注册完成后,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后下载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采购文件等资料下载。

6.3 响应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响应失败或损失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6.4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的注册、采购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制作及递交、开标流程等详见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手册(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客服热线:0731-89677969,技术支持QQ:2753550877)。

7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见外网采购公告。

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响应人使用“采购交易平台”自带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生成的响应文件系统统一命名并加密后上传“采购交易平台”,响应人不得修改文件命名,否则“采购交易平台”将无法识别,造成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负责。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2)本次采购实行网上解密和开标。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已全面启动电子化开评标,不见面开标项目无需现场参与,响应人可自行登录 “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解密和收看开标现场。响应人应在宣布开始解密时间后30分钟内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

7.2供应商若对本项目采购需求、资格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2日前通过采购交易平台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

8 项目公告和公示

8.1 发布采购公告、预成交结果公示的媒介: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交易平台(bid.hngs.net:12500/)、

湖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

8.2 预成交结果公示的期限: 3日。

8.3 预成交结果公示的其他内容:/。

9 其他

9.1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

费用标准或金额

交费时间

交费方式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本项目采购代理费:8000元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从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不适用

适用,具体如下:

成交供应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到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马栏山支行

账号:43001714061052500104

9.2 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的幅度: /%

10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女士

电 话:0731-89757151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高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女士、吴先生

电 话:0731-83285781/85222202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马兰山公寓综合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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