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关于举办首届“木牍杯”法治书法、美术、摄影和微视频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公告
关于举办首届“木牍杯”法治书法、美术、摄影和微视频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公告
四川 广元 青川县
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1-04 20:12:53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号),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创作生产优秀法治文艺作品,进一步增强青川法治文化的辐射面、感染力,现决定开展青川县第一届“木牍杯”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作品能充分反映“八五”普法开展以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的新成绩、新亮点、反映我县“八五”普法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具有时代特征和青川特色,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通过征集评选,推广一批形式多样、富含法治元素、具有青川特色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充分发挥法治书法、绘画、摄影和微视频作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载体作用,宣传法治青川建设成就,使广大干部群众在参与中受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熏陶,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主办单位

中共青川县委、青川县人民政府。

四、协办单位

中共青川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中共青川县委政法委、青川县司法局。

五、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面向全县范围广泛征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文化传媒机构和个人均可积极创作投稿。

六、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加强民法典宣传,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党内重要法规。

*.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热点问题,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宣传与促进青川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各行业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成果,法治助力新时代幸福青川建设取得的成效。

*.反映青川法治文化思想内容及相关建设研究成果。

(二)参选原则及要求

*.参选作品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紧扣活动主题,有较强艺术感染力。

*.不涉及国家机密,不含有涉及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种族与宗教歧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内容。

*.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视频作品画面、音乐等含有非原创内容,必须于片尾字幕标明来源;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版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自负。

*.参选作品必须符合征集类型及格式要求。

(三)作品类别及规格

*.法治书法作品类:创作内容包含法治诗词、对联、名言警句、法治金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只限毛笔作品,书体不限,作品最小不小于*尺斗方,最大不超过*尺整纸(草书、篆书、隶书作品中请另附释文)。

*.法治绘画类。创作内容包含法治乡村、法治广场、文明执法、为民服务、普法宣传、守护平安、见义勇为、和谐社会、幸福家庭、敬老爱幼等。含油画、水彩画、中国画、儿童画、漫画作品等,单幅、多幅不限,最多不超过*幅,作品不小于*尺斗方,最大不超过*尺整纸,其中儿童画、漫画作品规格为*开纸张,统一交软件。

*.法治摄影类。创作内容包含法治乡村、法治广场、文明执法、为民服务、普法宣传、守护平安、见义勇为、和谐社会、幸福家庭、敬老爱幼等健康向上的题材。风格、拍摄地点、拍摄器材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原则上不超过*张,投稿电子作品应为***格式,图片大小限**左右,照片总像素在****万以上,不得加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入选后统一冲洗装框。

*.法治微视频类。作品时长为*分钟、*分钟、*分钟三种类别。画面比例**:*,画面像素尺寸****×****,帧速率为**帧/秒,格式统一为***。每件作品需附***字以内的简介。

每件法治书法、法治绘画类作品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以正楷字标注自己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尺寸。每件作品均需填写青川县“木牍杯”法治文化作品投稿登记表(见附件)。凡交来的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四)有关说明

主办方对本次评选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原创参选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享有对参评作品拥有复制、展览、出版及宣传权。凡提交作品参选者,即视为接受主办方有关评选活动的各项规定。

七、活动安排

(一)作品报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负责本次评选的参选作品归集。各乡镇征集的作品,由各乡镇汇总后统一报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县级各单位,上级驻青川各单位、组织和个人的作品直接报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本次征集参选作品与参选作品申报表一一对应,相关信息要求完整真实,于*月底前通过电子邮箱或直接报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

(二)组织评审。主办单位将联合相关协办单位做好作品评审工作,确定获奖名次、及时公布并给予物质奖励。后期将通过线上线下媒体平台开展优秀作品展播,扩大活动影响力。

(三)作品运用。主办单位将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全省、全市征集大赛,经推荐获奖的作品由相应赛事主办方确定奖励。主办方将组织相关媒体和单位对活动进行跟进报道,请各参选单位和个人积极关注“法治青川”微信公众号、抖音号,了解作品评审和展播情况。

八、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按法治书法、绘画、摄影和微视频四个类型分设单项奖,分别颁发证书和奖金。

①法治书法类作品分成人类、学生类各设一等奖*名,各奖励****元;二等奖*名,各奖励***元;三等奖*名,各奖励***元;优秀奖**名,各奖励***元。

②法治绘画类作品分成人类、学生类各设一等奖*名,各奖励****元;二等奖*名,各奖励***元;三等奖*名,各奖励***元;优秀奖**名,各奖励***元。

③法治摄影类作品设一等奖*名,奖励****元;二等奖*名,各奖励***元;三等奖*名,各奖励***元;优秀奖**名,各奖励***元。

④法治微视频类作品设一等奖*名,奖励****元;二等奖*名,各奖励****元;三等奖*名,各奖励****元;优秀奖*名,各奖励***元。

参选作品每项需达到*件以上方可参加评选。

九、工作要求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参与,各单位要把此次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作为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进青川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作品收集、推荐工作。要广泛宣传,营造有利于活动顺利开展的浓厚氛围,要注重加强对机关、单位、企业、学校、村(社区)等法治文化爱好者的发动,特别要加强对书法协会、美术协会、摄影协会等专业组织的发动工作,以此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相关创作活动,力争推出一批艺术表现力强的高水准法治文化作品。

此次征集评选活动载止日期为****年*月底前,以收到稿件时间为准。联系人:邵元慧,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

附件:青川县“木牍杯”法治文化作品投稿登记表

中共青川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青川县委宣传部

中共青川县委政法委 青川县司法局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