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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桦甸市明华街阳光嘉园A区15号楼7单元3层2室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吉林 桦甸市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8 20: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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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桦甸市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桦甸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登录后查看),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位于桦甸市明华街阳光嘉园*区**号楼*单元*层*室房屋,不动产权证号:吉(****)桦甸市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

二、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须遵照拍卖须知的规定执行,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保证。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相关费用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税金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时间看样。

十、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

十一、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桦甸市人民法院指定案款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后续拍卖公告请自行关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告。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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