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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S539线(宁乡-横市)绿化养护、路面保洁项目更正公告
湖南 长沙 宁乡市
变更答疑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1-10 1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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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S539线(宁乡-横市)绿化养护、路面保洁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 2024年S539线(宁乡-横市)绿化养护、路面保洁项目
项目编号 CSCG20240017
交易分类 服务类 所属管辖范围 宁乡市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相关公告
  • 2024年S539线(宁乡-横市)绿化养护、路面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XCG-202312220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S539线(宁乡-横市)绿化养护、路面保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5

    三、更正信息 

    四、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五、更正方式:更正  

    六、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评标因素及标准 2.2.2技术评审中“安全管理方案”、“应急保障方案”、“人员配备及培训方案”及2.2.3商务评审中“综合实力”、“设备优化方案”的原内容如下

    条款号

    评分点

    分数

    评审标准

    2.2.2

    技术评审

    安全管理方案

    5

    针对本项目,根据供应商编制的安全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方案、人员安全文明作业方案、车辆安全文明作业方案、办公场所及仓储安全管理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实用、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计 5 分;不科学、欠实用、不合理或缺漏项的,每处扣 1 分,扣完为止。

    应急保障方案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应急人员及机械设备调拨配置、重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应急措施预案、针对本项目恶劣(低温雨雪,干旱,极端)天气、重大疫情事件、突发事故(交通事故,火灾,突发病虫害及外来生物及其他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预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实用、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计 5 分;不科学、欠实用、不合理或缺漏项的,每处扣 1 分,扣完为止。

    人员配备及培训方案

    4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现状的了解,提供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方案、岗位职责、人员培训方案及计划、日常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方案完整实用、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计 4 分;不科学、欠实用、不合理或缺漏项的,每处扣 1 分,扣完为止。

    2.2.3

    商务评审

    综合实力

    14

    1、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计 1 分,最多计 5 分;

    注:认证范围应包括清扫或保洁等相关内容,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 e 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的认证信息截图(须体现网站信息,证书状态: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计分。

    2、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或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并且证件在有效期内的计 2 分。

    3.供应商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发时间为准),获得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保洁类相关荣誉的,每个计 1 分,最多计 3 分;

    4.投标人自2020年1月以来所承接的绿化养护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园林绿化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优良) 工程荣誉证书的每个计 2 分,本项最高计 4 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上述证明资料需体现供应商名称,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

    设备优化方案

    12

    投标人拟投入用于本项目的设备:

    1、道路洗扫车(清洗路面),每台计 1 分,最多计 1 分;

    2、纯电动洗扫车(清洗路面),每台计 1 分,最多计 1 分;

    3、道路洒水车(绿化喷洒车),每台计 1 分,最多计 1 分;

    4、打药车(3T 及以上水车)1 台的计 1 分,最高计 1 分;

    5、护栏清洗车(清洗护栏),每台计 1 分,最多计 2 分;

    6、自有高空(吊车或登高)作业车 1 台的计 1 分,最高计 2 分;

    7、2 辆及以上维护工具车(轻型货车或皮卡车或小型普通客车) 的计 1 分,最多计 1 分;

    8、2 辆及以上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的计 1 分,最多计 1 分;

    9、绿化维护设备:草坪机、高枝剪、割灌机、割草机、绿篱机、 油锯、打孔机、落叶吹扫机、吸叶机、锂电高枝绿篱机、锂电高枝锯的,全部种类均齐全且不缺项的,计 2 分;每缺一项的, 扣 0.5 分,扣完为止。

    注:1-8 项须提供车辆的图片、发票、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绿化维护设备须提供发票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以上车辆“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如果投标单位存在更名情况的,须提供公司名称变更证明材料。作业车辆经年检合格,否则不计分。

    现变更为:

    条款号

    评分点

    分数

    评审标准

    2.2.2

    技术评审

    安全管理方案

    6

    针对本项目,根据供应商编制的安全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方案、人员安全文明作业方案、车辆安全文明作业方案、办公场所及仓储安全管理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实用、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计 6 分;不科学、欠实用、不合理或缺漏项的,每处扣 1.5 分,扣完为止。

    应急保障方案

    6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应急人员及机械设备调拨配置、重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应急措施预案、针对本项目恶劣(低温雨雪,干旱,极端)天气、重大疫情事件、突发事故(交通事故,火灾,突发病虫害及外来生物及其他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预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实用、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计 6分;不科学、欠实用、不合理或缺漏项的,每处扣 1.5 分,扣完为止。

    人员配备及培训方案

    6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现状的了解,提供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方案、岗位职责、人员培训方案及计划、日常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方案完整实用、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计 6分;不科学、欠实用、不合理或缺漏项的,每处扣 1.5 分,扣完为止。

    2.2.3

    商务评审

    综合实力

    9

    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或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并且证件在有效期内的计 2 分。

    2、供应商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发时间为准),获得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保洁类相关荣誉的,每个计 1 分,最多计 3 分;

    3、投标人自2020年1月以来所承接的绿化养护项目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园林绿化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优良) 工程荣誉证书的每个计 2 分,本项最高计 4 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上述证明资料需体现供应商名称,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

    设备优化方案

    13

    投标人拟投入用于本项目的设备:

    1、道路洗扫车(清洗路面),每台计 1 分,最多计 1 分;

    2、纯电动洗扫车(清洗路面),每台计 1 分,最多计 1 分;

    3、道路洒水车(绿化喷洒车),每台计 1 分,最多计2 分;

    4、打药车(3T 及以上水车)1 台的计 1 分,最高计 1 分;

    5、护栏清洗车(清洗护栏),每台计 1 分,最多计 2 分;

    6、自有高空(吊车或登高)作业车 1 台的计 1 分,最高计 2 分;

    7、2 辆及以上维护工具车(轻型货车或皮卡车或小型普通客车) 的计 1 分,最多计 1 分;

    8、2 辆及以上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的计 1 分,最多计 1 分;

    9、绿化维护设备:草坪机、高枝剪、割灌机、割草机、绿篱机、 油锯、打孔机、落叶吹扫机、吸叶机、锂电高枝绿篱机、锂电高枝锯的,全部种类均齐全且不缺项的,计 2 分;每缺一项的, 扣 0.5 分,扣完为止。

    注:1-8 项须提供车辆的图片、发票、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绿化维护设备须提供发票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以上车辆“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如果投标单位存在更名情况的,须提供公司名称变更证明材料。作业车辆经年检合格,否则不计分。

    更正事项

    更正前时间

    更正后时间

    开标时间

    2024-1-26 9:00

    2024-1-26 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26 9:00

    2024-1-26 9:00

    缴纳保证金时间

    2024-1-26 9:00

    2024-1-26 9: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宁乡市交通运输局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

    联系人:成先生

    电 话:1511633084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明睿全过程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市春城北路富春山居一栋一单元5楼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0731-87858779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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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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