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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阳省际合作园区厂房(一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阳省际合作园区厂房(一期)建设项目(重新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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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zfygc20240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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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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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西华路与惠政路交叉口明中都文化旅游商业街c02-5幢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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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张主任、蒋主任 0550-2225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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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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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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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汪一鸣 13267195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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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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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2月28日8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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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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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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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费率(%) |
工程费用下浮率:1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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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江斌;王辉;汤家志;瞿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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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设计专业教授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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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苏1322015201504001、202001000210;苏1322020202202751;201822301443;20043101278、 2016001310012015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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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45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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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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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苏州市相城区漕湖空天置业有限公司新建生产用房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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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蜂巢能源年产6.6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1.2期土建及钢结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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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业绩 |
三灶科技工业园智能制造项目(暂定名)设计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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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施工项目获奖 |
“福耀玻璃(苏州)有限公司年汽 车产400万套汽 车玻璃及1600万片包边总成玻璃建设项目”荣获2021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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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浩鹏建筑有限公司、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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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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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费率(%) |
工程费用下浮率:1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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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肖海洪;周涛;曾邵丰;林锦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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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学专业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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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湘1432006200802719、A08071000000000293;湘1432019202001155;A08201000000003843;20192200525、2021101B0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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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45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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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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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道县电子信息产业孵化基地EPC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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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道县智能制造机械装备产业园EPC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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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业绩 |
莲花祥威金属新材料、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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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施工项目获奖 |
蓝山县创新创业园标准厂房二期工程获得2021年度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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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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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执行滁公管〔2022〕5号文、滁公管综〔2023〕19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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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177117.75 元;专家评审费:10600 元;论证费:1050 元;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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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总工会北楼3楼业务室 ;联系人:汪一鸣 ;联系电话:13267195618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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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点击查看相关链接),书面投诉材料(点击查看相关链接)递交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凤阳县辅仁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200米凤阳县发改委3楼监督检查股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电话:0550-6367823。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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