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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苍南县税务局智慧办税服务厅装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栋*单元***室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苍南县税务局智慧办税服务厅装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登录后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登录后查看)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三类人员”*类证书;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栋*单元***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栋*单元***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栋*单元***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已分别于****年*月**日和****年*月*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其他事项:*、投标保证金: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关于投标文件递交的相关说明: ①供应商可以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但须备注当面签收确认,并提前*天与我公司经办人联系。否则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而产生投标无效的后果,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邮寄接受人及联系方式:高小平*********** 邮寄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栋*单元***室 ②允许供应商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工作。以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人员不得超过*人,且持有“绿色健康码”,体温不超过**.*℃,不得聚集。以上两种递交方式由供应商自行决定。 ③供应商采用邮寄投标文件需注明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需要供应商澄清或签字确认的,供应商代表未到现场的,则发送询标或签字确认相关内容至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电子邮箱,供应商代表**分钟内澄清、说明、确认或者更正的回复发送至邮箱**********登录后查看**.***.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澄清或确认的则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 注:公告内容与磋商文件内容不一致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局苍南县税务局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栋*单元***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小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欧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登录后查看),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天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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