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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兴公资交易【****】建设(公开)****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突泉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楼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突泉县教育局,由突发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代理公司为登录后查看。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建设面积****平方米。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建设地:曙光大街南、湖西路东、额木特大街北、液化气站东;
*.*招标控制价:********.*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建设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本单位注册),安全考核证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当地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都不得同时在本次招标中提出申请。
*.*、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登录后查看)的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报名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登录后查看),需附供应商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开标时提供彩色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裁判文书网主页> > 案由: 刑事案件> > 对单位行贿> > ;查询时间为投标报名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彩色打印加盖公章。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施工员、质量员各*名,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名,安全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类证书;
*.*、投标单位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
(*)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及企业法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涉及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即可。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企业信息注册及**锁办理流程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后查看)。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或招标人。该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澄清或者补遗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后查看)上公布,澄清或补遗等相关文件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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