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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经信正佳央厨食品科技开发(重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城市央厨智慧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范围:建设工程总承包(含一次性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该工程的一次性勘察、设计及其修改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各专业专项设计、通过施工图审查、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2)设备和材料采购及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施工总承包、试运行、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修补、工程移交、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等,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环保、造价全面负责。
二、质量要求:(1)勘察、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标准等。(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工期:36个月
四、招标组织形式:委托代理
五、经评委会一致通过,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招标编号:SFZB-2024-003号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评标总得分 |
92.07 |
78.58 |
75.94 |
六、公示媒体及时间
本评标结果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自发布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八、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方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海东路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1515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001277
2024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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