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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关于吴忠市利通区朝阳东街义乌商贸城东附楼18号商业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宁夏 吴忠 青铜峡市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3-01-12 06: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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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关于吴忠市利通区朝阳东街义乌商贸城东附楼**号商业房

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登录后查看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进行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 吴忠市利通区朝阳东街义乌商贸城东附楼**号商业房
标的所有权人 刘安宁
房屋所有权证号 吴忠市房权证市区字第********号
建筑面积㎡ ***.*
所在层/总层数 *-*/*
规划情况 商业
竣工年代 ****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示:该拍卖标的现对外出租经营“*锐服装”,租赁截止日期为****年*月**日。买受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已知和未知瑕疵。

标的实际情况以房屋现状和有关部门、单位具体答复为准。

(一)标的位置:该拍卖标的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朝阳东街义乌商贸城东附楼**号商业房,四至为:东至新村路,南至朝阳西路,西至无名巷道,北至裕民东路,距离市级商业中心(吴忠万达广场)*.*千米。所在区域内交通路网密集,主要分布有朝阳西路、新村街等交通主次干道,附近通行*路、**路、***路等公交汽车,距离吴忠汽车站约*.*千米,距离吴忠火车站约*.*千米,距离银川河东机场约**.*千米,交通便利、通达度好,无交通管制。地处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朝阳东街义乌商贸城东附楼**号商业房,东临新村街,南临朝阳西路,北临裕民东路,所在区域地理位置较好,周边客流量较大,附近有中达国际广场、利通商厦、吴忠商厦、新世纪商厦等,商业繁华度较好。所在区域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较好,附近有秦渠公园、明珠公园等,无明显的空气、水、噪声及土壤等污染。

(二)标的基本情况:该拍卖标的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朝阳东街义乌商贸城东附楼,朝向面西,共*层,位于*-*层,栋楼建成于****年,结构为钢混,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栋楼外墙贴条形砖,入户门为不锈钢玻璃地弹门加卷闸门,室内一层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壁纸,石膏板吊顶,层高*.*米;二层地面铺木地板,墙面刷乳胶漆,铝合金窗,***吊顶,层高*.*米;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墙面刷乳胶漆,***吊顶,铝合金窗,塑钢玻璃门;楼梯钢板踏步,钢栏杆及扶手。所在栋楼水、电、暖等设施完备齐全,结构稳定,主体无明显沉降现象,室内装修及设施设备维护及使用状况较好,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土地基本状况:该拍卖标的实际用途为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形状为矩形,土地现状开发程度为宗地外七通即“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暖、通气、通讯”,宗地内“土地平整”。

(三)标的权属状况:

房屋权属状况:根据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利通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复印件,上述资料记载产权证号为吴忠市房权证市区字第********号,房屋所有权人刘安宁,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房屋坐落于吴忠市利通区朝阳东街义乌商贸城东附楼**号商业房,登记时间****年**月**日,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总层数*层,所在层为*-*层,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竣工年代为****年。

土地权属状况:根据提供的《利通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复印件,资料记载地类(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土地性质为出让,分摊面积**.**㎡,终止日期****-**-**。

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房屋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最终使用性质及面积以相关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和测量报告为准,国家相关管理机关报告所示土地性质、终止日期和使用权面积等土地权利状况与《拍卖公告》不符的,不影响本次拍卖结果。

(四)他项权利状况:该拍卖标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号为宁(****)利通区不动产证明第********号,证明权利或事项为抵押权,权利人(申请人)为青铜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邵刚信用社,义务人为刘安宁,坐落于民生街南营业楼单元***号等*户,不动产权证号为********、********,抵押方式为一般抵押,被担保主债权数额***万元,评估价值***.**万元,履行债务期限为****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抵押面积为***.**平方米。

(五)查封情况:

实施不动产限制登记 被限制人 被限制不动产坐落 被限制不动产证号 限制期限 限制文号 限制文件 限制机关
吴忠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 朝阳东街义乌商贸城东附楼商业房**号 ******** ****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宁****执****号 ****宁****执****号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吴忠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 朝阳东街义乌商贸城东附楼商业房**号 ******** ****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宁****执****号 ****宁****执****号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吴忠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 朝阳东街义乌商贸城东附楼商业房**号 ******** ****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宁****执****号 ****宁****执****号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吴忠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 朝阳东街义乌商贸城东附楼商业房**号 ******** ****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宁****执**号 ****宁****执**号之五 平罗县人民法院
*** 刘安宁 朝阳东街义乌商贸城东附楼商业房**号 ******** ****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宁****执****号之 七 ****宁****执****号之 七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吴忠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刘安宁 朝阳东街义乌商贸城东附楼商业房**号 ******** ****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宁****执****号之 一 ****宁****执****号之 一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六)涉案情况:该拍卖标的涉及青铜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刘安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七)标的现状:现出租。

(八)使用管制及相邻关系:该拍卖标的与周围建筑物及道路之间距离符合规划及正常使用要求,无不利影响。

二、拍卖标的范围

本次拍卖范围为产权人刘安宁所有的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朝阳东街义乌商贸城东附楼**号商业房房地产,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钢混结构的商业房及其分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未包含其可移动家具、家电及相关债权债务等。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赢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第*至*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年*月**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咨询和看房: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日**日*时止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院已委托登录后查看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咨询电话:***********。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七、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并通过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拍卖标的的价值做出准确的判断,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表明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和权利负担。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瑕疵状况及权利负担已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九、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法院协助办理,过户所涉及的过户税、费均由买卖双方按照规定各自负担,出让方需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待办理完产权过户登记后**日内将垫付的相关票据交至本院,由本院从拍卖价款中予以支付,逾期未交垫付的税费相关票据,则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再处理。

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该房屋所在地不动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特别提醒: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未在期限内缴纳余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户名: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户;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法院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登录后查看

十四、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正业通房司评报(****)第***号。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拍卖咨询:登录后查看

邓女士***********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年*月**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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