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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白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金苗坞等区块土地经营权租赁项目
浙江 杭州 临安区
其他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7 12: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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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白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金苗坞等区块土地经营权租赁项目交易公告(文件)
2024-04-17
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白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金苗坞等区块土地经营权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白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金苗坞等区块土地经营权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白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金苗坞等区块土地经营权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名称 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白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金苗坞等区块土地经营权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
交易类型 土地经营权租赁 交易方式 网上竞价
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 本次交易的土地为昌化镇白牛村粮食功能区(白牛后村、铺前畈、瑶山、金苗坞等)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整个土地租赁总面积约***.***亩,租赁期限*年,租赁总金额为***.****万元起(不含税价),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第一年租赁费在成交确认书发出后*日内,签订合同之日支付**%,余款在当年水稻收割后**日内一次性支付,最迟不超过****年**月**日;第二年起的租赁费在前一年期满之前一个月内支付**%,余款在当年水稻收割后**日内一次性支付,最迟不超过当年**月**日,具体支付时间以租赁合同为准。产权无争议,现由临安区昌化镇白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对外租赁交易。
租赁年限 *年 租赁数量 ***.***亩(******.**平方米,以现状为准)
起始价 ***.****万元 加价规则 壹万或壹万的整数倍(优先竞买人可以最高报价的同等价格参与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 ****年*月 ** 日**点 ** 分 (北京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年*月 ** 日**点 ** 分 (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 有意竞买人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杭州市临安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网上竞价系统”自行提交报名材料,完成注册和网上报名。
竞价开始时间 ****年*月**日 ** 点 ** 分 (北京时间)
竞价地点 杭州市临安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
自由竞价时间 **分钟
受让方条件 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保证金缴纳 金 额: 壹拾陆万元整
账户名称:产权交易项目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
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
本项目的保证金将使用“招必得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统一收退,保证金平台系统登录入口(登录后查看)。竞买人第一次登录须先进行网上注册才能进行关联。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竞买人保证金缴存关联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必须将所缴纳的保证金与所竞拍项目关联,方可完成保证金缴纳。最后在线打印“缴存确认表”,并将“缴存确认表”的打印页在产权电子竞价系统报名时进行上传。 竞买保证金必须从保证金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进行网银转账汇款,不得使用现金。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结束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交纳人应当和竞买人一致,保证金收到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注意:报名前必须先缴纳保证金。)
报名须知 *、法人、单位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①产权交易承诺书原件;②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④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⑤保证金缴纳凭证。 *、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①产权交易承诺书原件;②竞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③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④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上竞买人如属国有企业的,须出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有关文件或证明;如属于股份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参加竞买的决议和董事会签署的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如有原承租人参加竞价的,应于报名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承租权。 *、竞价的详细资料,竞买人可到杭州市临安区产权交易电子竞价平台(****.*****.***.**:****/)或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临安(登录后查看)下载。
付款方式 租赁期限及租金:租赁期限*年,自****年至****年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亩农田年租金按***元/亩(即年租金为**.******万元),*年合计***.*****万元;农田水利设施使用及工作保障服务费**元/亩(即每年*.******万元),*年合计*.*****万元。起拍租赁费总底价***.****万元(不含税价)。 租赁费的缴纳方式:租赁费按年支付,第一年的租赁费**.*****万元起,需在成交确认书发出后*日内,签订合同之日支付**%,余款在当年水稻收割后**日内一次性支付,最迟不超过****年**月**日;第二年起的租赁费在前一年期满之前一个月内支付**%,余款在当年水稻收割后**日内一次性支付,最迟不超过当年**月**日(具体付款时间以合同为准)。做到先付后用,逾期不付并经催告后,仍不履约的作自动放弃,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白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收回重新招租。租金缴纳单位名称: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白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登录后查看,账号:***************。由昌化镇白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杭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
注意事项 *、租赁期间,竞得方自行对农田进行翻耕,不得随意动用、破坏其他农田水利设施,确有需要的,必须经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白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书面同意。 *、租赁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竞得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新增设施、附属物及地上作物等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租赁期满,由竞得方新增的设施、附属物等未及时搬迁、拆除或移植的无偿归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白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或处置。 *、竞得方如中途转让经营必须经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白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书面同意。承包期满后,须保持土地可耕种现状,不得荒废。租赁期间,竞得方每年必须有一季种植粮食。 *、在合同期限内,竞得方不得拖延租赁价,拖延交款一个月,经临安区昌化镇白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催讨无效临安区昌化镇白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竞得方需办理土地经营权证的,根据《浙江省土地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履约保证金缴纳:竞得方需在取得成交确认书*日内,向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白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保证金贰万元整(*****元整),账户: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白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登录后查看,账号:***************。履约保证金中途不得抵交租金,租赁期满后,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白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竞得方承租以来的租金款、水电费、财产设施修复等履约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没有疑议的,履约保证金作不计息退还。
产权所有人 名 称 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白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方式 金土根 ***********
交易服务单位 名 称 登录后查看
联系方式 王筱筱 ****-********
交易平台 名 称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安分中心
联系方式 赵冠华 ****-********
监管部门 名 称 杭州市临安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 陈若澜 ****-********
其他说明 公告中未及事项以竞价文件为准,本次代理费按实际成交价收取:**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元收取;**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元收取;***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元收取;***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元收取;***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元收取;***万元(含)以上-****万元(不含)以下收费按*****元收取;****万元(含)以上的收费按*****元作为基础,最高不超过*****元收取。代理费由竞得人支付,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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