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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兴庆区海宝小区31号楼2单元601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宁夏 银川 兴庆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8 18: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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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42910时至2024年0430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

拍卖标的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竞价增加幅度(元)

1

兴庆区海宝小区31号楼2单元601室

571358

399950.6

40000

1500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为合法存续的、有足够能力支付成交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组织,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条件;有意竞买者需详细咨询标的物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已知悉标的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限购条件。若因上述原因导致拍卖标的所有权无法转移、无法办理过户等风险,产生不利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办理支付竞买保证金,须在竞买开始前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宁夏中天汇德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宁夏中天汇德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879475884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成交规则: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可以参与竞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特别提醒:该标的物目前空置。其他产权问题需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本院挂网照片仅供参考,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对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竞买本标的,需符合本标的所在地不动产交易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若因上述原因导致拍卖标的无法过户,产生不利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符合过户条件时,逾期未办理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风险。因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相关物业费、采暖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如涉及测绘费用、土地出让金、房屋恢复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双方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有权关注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申报享有优先购买权,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本院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支行

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号:6228401207132569366

重点提示: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法院将组织进行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保证金不能补足差价的,原买受人应于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此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平台,本院已委托宁夏中天汇德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并出具了授权委托手续,本次拍卖期间不收取买受人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三、本次拍卖事项经过执行法官当面、电话、短信告知或者经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项,请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宁夏中天汇德拍卖有限公司 18794758840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51-6922346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人民巷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区)505室。

拍卖信息可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查询。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月二十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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