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中心支公司 | 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20号22号、24号6号7栋1单元1层附113-115号2层201-210号 | 43157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保险服务 | 保险服务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响应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响应 | 431570.00 |
吴诗惠(采购人代表)、谭金会、李海鹰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所附标准下浮20%收取(100万元以下收费按1.5%计算)。附:收款单位: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剑南大道支行;银行账号:4402203209100011202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17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备案号:51018523210200001869[2023]00400;
2.采购品目:其他保险服务;
3.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27224330。
4.本项目不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
5.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付款方法和条件: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在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发票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金额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因供应商未及时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导致采购人无法结算支付金额或延期支付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达到付款条件起 1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00%。
7.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标准为: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所附标准下浮20%收取(100万元以下收费按1.5%计算)。
8.资格条件:(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9.采购预算:50万元;最高限价:47.5万元。
10.本项目共有5家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3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成交日期:2024年01月29日。
名称:简阳市中医医院
地址:四川省简阳市雄州大道南段421号
联系方式:028-27321738
名称: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8层801号
联系方式:028-83388382转822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8-83388382转822
2024年01月29日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意见反馈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