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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关于144.12平方米(娄底市娄星区双科街南侧、丽春路西侧,五江澜苑4幢101)(第一次拍卖)(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湖南 长沙 天心区
出让公告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3-29 2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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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机构名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娄底市娄星区双科街南侧、丽春路西侧、五江澜苑*幢***(权证号码:湘(****)娄底市不动产权第*******号)。房屋用途:商业用房,产权产别:私产,建筑面积:***.**平方米,分摊面积:*.**平方米,登记时间:****/*/**占用情况:空置,毛坯。承租情况:无。是否可以看房:是。详情可下载其附件,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网络询价:** ****元,起拍价:** ****元,保证金:

* ****元,增价幅度:****元。

【特别提醒】:上述房产竞买参与人,须符合当地政策要求。如有意向者请至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问询。如因不符合购买条件后续会影响过户,本院概不负责,请各竞买人慎重考虑。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点);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登录后查看,咨询电话:*********** 阳女士

*、初步定于****年*月**日下午**时-**时实地看样,如需看样,请在前一天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报名确认(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拍卖人(法院、网拍平台、网络拍卖辅助单位)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因交易而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交易环节而产生的相关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法院将过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书送达至有关财产管理部门后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如遇涉及有关财产管理机构或其它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税费代缴手续的,需在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延缓申请及附相应证明材料)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登录后查看登录后查看,账号:******************,联行号:************(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标的名称及本案执行案号(****)湘****执***号;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任不按期支付拍卖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阳女士(登录后查看)

监督电话:***********(陈汉法官)该电话仅为监督电话,样品咨询请联系上述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长沙市湘府路***号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网址:登录后查看

此公告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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