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公告 >嘉应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厅设备升级项目
嘉应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厅设备升级项目
广东
成交公告
19.973万元
  发布单位: 火标网  发布日期: 2024-04-18 10:59:18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一、基本信息
竞价编号:****************
项目名称:嘉应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厅设备升级项目
项目预算(元):******.** 报价方式: 总价报价
采购单位:嘉应学院 联系人:******
最少报价家数:* 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 电子邮箱:******
异议反馈:******
开始时间:****-**-** **:**:** 截止时间:****-**-** **:**:**
二、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预付款;货物完成交付且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合同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交付时间: 签订合同后*天送货。
交付地址: 嘉应学院。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本项目的保修期不小于*年,其中原产商规定的保修期优于本项目保修期的商品,以有利于采购人的保修期限为准。保修期限自本项目所有货物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天则保修期重新计算。保修期内的所有产品质保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保修期内,如货物非因采购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成交供应商不能修复、调换或不能退货的,应退回相应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保修期内同一设备经维修后*个月内再次出现相同故障的,成交供应商须将整机更换同一档次全新设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接报后*小时内电话响应,*小时内到达现场,*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在投标文件中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并按照培训方案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采购人使用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排除常见故障以及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培训需要的教材、耗材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为满足采购人的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投标人应承诺可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在保修期满后提供终身维保服务,在投保文件中针对本项目保修期满后的维保服务提供服务方案及报价
其他要求:无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地区推荐信息 更多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