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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武宁县上汤乡梅溪坪上自然村环境整治工程启动招投标工作,该工程造价约**万元,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报名要求:*、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承包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及安全考核证书;*、八大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考核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时核验并留存。资料费:***元,售后不退。
一、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项目
二、工期要求:****年**月**日之前完工
三、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
四、评标办法:报价承诺法
五、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上班时间上午*:**--下午**:**)
六、报名地点:武宁县诚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武宁县沙田新区民政局四楼)
联系电话:(郑)****-*******
七、招 标 人:武宁县上汤乡梅溪村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周先生 ***********
八、监督单位:武宁县上汤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
武宁县上汤乡梅溪村民委员会
****年*月**日
附*、施工合同:投标单位中标后按招标文件必须签订本版本合同。
附*、工程量清单
附*、开标纪律
梅溪坪上自然村环境整治工程合同书
甲方:梅溪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
为进一步推进梅溪村环境整治工作,完善七改三网及中药材基地护提工程,通过公开招投标,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项目名称:梅溪村坪上自然村环境整治工程。
二、工程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全面完成施工。
三、工程内容及承包方式
*、梅溪村坪上自然村环境整治工程。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及包验收通过。
四、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规范,严格按甲方坪上自然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预算、项目、规格、工程量、单价及相关要求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材料要严格按照甲方设计中的项目特征描述选材。
*、严格把握工程量,原则上不得超工程预算量,未经允许超过的工程量不在核算工程量范围。
五、管理要求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施工现场中,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调配、安排,服从甲方对制度、质量和安全的管理。
*、乙方必须服从乡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的监管。
*、合同签订时,乙方缴纳*万元履约保证金给甲方,工程合同约定完工并验收后,甲方将保证金退回给乙方,保证金退回不含利息。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①负责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指导、检查。②按期召开生产调度会,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③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对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并赔偿经济损失。对屡次整改无效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责令其无条件退场。④对乙方工程量按实际验收工程量计量,按所完成合格工程量进行验工计价。⑤提供施工现场工作场地、设备停放等临时用地。
*、乙方责任
①在施工中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环保、防火、防盗、防洪、照明、用电、保卫及安全防护设施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公共或私人设施,如有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施工现场及两头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来往车辆行人负责。乙方应当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生产过程中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②加强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干净现场,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③乙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返工和不合格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毁公共设施,如有损毁,照价赔偿,并恢复原样。④乙方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的食宿,承担所属人员的调遣、撤场等全部费用。乙方内部发生劳资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追究乙方的管理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工程款直接拨付工人工资。⑤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提出退场,如果因自身原因中途主动退场,视为乙方违约,因此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⑥乙方进场的人员及小型机械设备必须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如果赶工期甲方要求增加机械设备及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服从;自备的小型机具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及安全标准。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维修及保养工作,不能影响工程质量与进度。⑦乙方每施工完一道工序,经甲方和相关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应接受甲方及督查人员的随时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否则视为违约。⑧乙方要配合甲方试验人员做好各种材料的取样及试件的制作。
七、工程量、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工程量:梅溪村坪上环境整治工程预算、项目、规格、工程量、单价及相关要求,按完工后实测量计量。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确实需要追加工程量的,工程必须暂停施工,并由施工方书面提出申请变更工程量。在经上级单位或乡政府相关人员现场勘察认证,书面同意后,施工方才可追加工程量并继续施工。
*、工程价款:按甲方招标预算价格计算,工程合同价为******万元,本合同以单价固定形式结算,工程款=验收工程量×单价,工程量按最终以实际工程量验收,以上级决算和审计结果来核算最终价款。
*、付款方式:本工程由乙方先行垫资建设;‚工程完工且经验收合格后,甲方退回工程履约保证金;ƒ中药材基地护提项目验收合格后三年内拨付工程款,其余工程款验收合格后等上级专项资金到帐扣除**%保质金凭正式发票结算,税收由乙方负责,保质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付乙方。
八、违约责任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所有约定或规定,除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万元违约金。
*、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工,甲方按照每延期一天扣罚****元的标准从已完成工程款项中扣除。
九、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向当地法院提请诉讼。
十、其他
*、禁止乙方以任何方式将本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工程余款结清后,自行终止。
*、附件为本合同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上汤乡党政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站各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梅溪坪上自然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预算 | ||||||
序号 | 项目 | 规格 | 工程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相关要求 |
* | 中药材基地护提 | 顶宽*.**、底宽*.**、高*.**、长**** | ****³ | *** | ******.** | 白粗沙、河粒石、***水泥浇灌(含清基、回填、震实)验收合格后三年内付工程款 |
* | 花池整理 | ****×*.**×*.*** | **㎡ | ** | ****.** | 外边浆砌、整理、沙浆铺鹅卵石、铺平 |
* | 入户路硬化 | ***×*.**×*.** | **.*㎡ | ** | ****.** | 下屋路边,白沙、粒石、***水泥浇灌(含清基、震实、平整) |
* | 河提 | 长****.**×*.**×*.** | **.**³ | *** | ****.** | 白沙浆砌(含清基、回填) |
* | 水泥函管铺设 | 长**、直径*.**×**个 | **个 | *** | ****.** | 内直径*米函管、(含清基、安装、回填) |
* | 沟边砌坎 | ***×*.**×*.** | *.***³ | *** | ****.** | 白沙、石块、***水泥浆砌(含清基、回填) |
* | ***×*.**×*.** | **.**³ | *** | ****.** | ||
* | 水泥函管铺设 | 直径****×*个 | *个 | *** | ***.** | 含铺设、回填、平整 |
* | 大排污沟 | ****×*.**×*.**×*.** | **** | ** | *****.** | 白沙、碎石、***水泥浇灌、震实(含清基、空间回填) |
** | 排污沟下水池 | **×**×*.** | *个 | *** | ***.** | 白沙、碎石、***水泥 |
** | 小排水(污)沟 | *.**×*.**×*.** | **** | ** | ****.** | 白沙、碎石、***水泥浇灌、震实(含清基、空间回填) |
** | 台阶 | ***×*.**×*.*** | **㎡ | ** | ***.** | 白沙、碎石、***水泥浇灌、光平 |
** | 入户路硬化 | **×** | **㎡ | ** | ***.** | 白沙、碎石、***水泥浇灌、震实 |
** | 围栏 | *** | *** | ****.** | 水泥砖、沙浆、***水泥、封空格、沙浆抹顶 | |
** | 路边绿化带 | **** | ** | ****.** | 路边清理、填土,栽种红叶石楠(包成活)间距*米一棵 | |
** | 河提、屋场整理 | / | / | *****.** | 含屋场、空地、路边整理、填土、平整 | |
** | 村部门口排水沟 | ****×*.**×*.** | **** | ** | ****.** | 本排水沟已完成施工 |
** | 墙面粉白 | ***㎡ | ** | ****.** | ||
合计: | ******.** |
附件*、
开标纪律
*、参加投标的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觉接受监督组的监督;
*、“公开、公平、公正”是本次招标的原则,招标人不得歧视或排挤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
*、招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投标人在没有接到会务组通知时,不得与评标专家及相关人员电话联系或接触,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投标人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不得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招投标的过程和结果;
*、中标后,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书、中标通知书要求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约。
上述纪律如有违反,对招标人要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处分;对投标人给予废标处理并列入上汤乡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中,*年内不得参加上汤乡公共资源交易站举办的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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