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历史招标> 做好我市农村地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做好我市农村地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江苏;;
其他公告
0.0万
  发布单位:火标网       发布日期:2001-06-27 00:00:00
咨询此项目热线:17696581266
详情内容
关于做好我市农村地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泰职办字〔2001〕l号

各市(区)人事局,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面向我市农村开展地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试行)》(泰职字[2000]2号)的文件精神,为保证我市地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地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准备工作

(一)各市(区)及市有关部门要按照泰职字[2000]2号文件精神和《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苏职改字[1991]l3号)的要求,抓紧组建各级地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其名称统一为“××市(区)地方××专业(技术)×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建评审委员会是做好地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基础,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抓紧进行,组建工作必须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具体要求是:

1、地方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由各市(区)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组建;地方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由各市(区)组建(建筑工程系列由市建工部门组建),报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地方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由市有关部门组建,报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市经委乡镇企业局负责组建地方工程和经济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市财政局负责组建地方会计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市统计局负责组建地方统计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市农委负责组建地方农业技术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市建工局负责组建建筑工程系列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为维护评审委员会的权威性、公正性,地方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均应建立评审委员库,其委员由具有较高专业理论和学术水平、有较强政策理解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其中,地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应由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评审委员库人数一般应在30人以上,其中同一专业(学科)的委员不得少于5人,出席评审会议的执行委员不少于17人。地方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应由具有本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评审委员库人数应在25人以上(同一专业、学科的委员应有2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应占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评审会议的执行委员不少于15人。地方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应由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评审委员库人数应在15人以上(同一专业、学科的委员不少于2人),出席评审会议的执行委员不少于13人。

在建立评审委员库及确定评审会议执行委员时,要注意专业(学科)、行业(部门)的分布,要有一定的代表性,不能过于集中,原则上同一单位参加同一评审会议的执行委员不得超过2人。要注意吸收符合条件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委员会。已达离退休年龄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为三年。

(二)市各系列评审委员会挂靠部门要根据我市农村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以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和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在今年4月底前组织制定本系列地方高、中、初级评审条件和破格条件,并与市职称办联合行文下发。

二、精心准备,严密组织,切实做好地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各环节的工作

(一)各级各系列评审委员会挂靠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申报时间、申报材料要求、材料报送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评审时间及费用等,并于每年4月底前上报市职称办,市职称办统一协调后,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原则上评审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评审工作每年9月底前完成。

(二)由于地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同于国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证书只在本市农村范围有效,两者不可混淆,因此各级地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把握评审范围,不得接受在县城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地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各级各系列评审委员会挂靠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应用职称评审软件录入初审通过人员信息,形成软盘,随同申报材料一并提交相应职称办审核。各市(区)职称办要严格审核,把好申报资格关,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送相应评委会评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送评。

(四)坚持评审工作申报制度。各级各系列评审委员会挂靠部门在组织实施评审前要制定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召开评审会议的时间、地点及评审组织、评审方法、工作程序和要求等事项。其中,高、中级评审委员会挂靠部门要在评审会议召开前20天将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评审委员会活动申报表》(一式两份)及评审对象花名册(一式两份)等有关材料报市职称办,经批准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

(五)各级各系列评审委员会挂靠部门要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会议,做好会议记录,严格履行相关手续,规范操作,确保评审质量。

(六)评审结束后,高、中级评审委员会挂靠部门要在15天内将评审结果报市职称办审批,报批时提供以下材料:评审工作情况及评审结果报批报告、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和软盘及评审通过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

(七)评审结果经相应职称办审批公布后,各级各系列评审委员会挂靠部门负责将评审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及时为经批准取得资格的人员办理地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八)各市(区)职称办要及时做好高、中、初级地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并于每年11月底前将有关材料上报市职称办。

三、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使我市地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逐步规范化、经常化

地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承办科室和工作人员。鉴于地方职称评审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做好宣传组织工作,要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及所在单位了解掌握这方面的政策及申报评审要求,从而积极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要针对地方职称评审工作的特点,努力改进申报方式,尽可能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方便。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标准条件,规范评审程序,确保评审质量,按时做好评审各项工作。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市职称办联系,加以研究解决,使我市地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逐步规范化、经常化。

附件:

1、《评审委员会(库)人选推荐表》

2、《评审委员会活动申报表》

二○○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项目官方指定标书制作单位:18652225819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