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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 ||
招标单位 | ****** | 中标金额 | ****** |
招标联系方式 | ****** | 招标联系人 | ****** |
项目名称: | 甘孜县财政局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公告类型: | 单一来源公告和公示 | 公告时间: | ******** |
行政区域: | 甘孜县 | 总中标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评审专家 | 供应商 | 登录后查看 | |
采购单位 | 甘孜县财政局 | 代理机构 | 登录后查看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甘孜县财政局
项目名称:甘孜县财政局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项目类别:服务类
预算金额: *.***元/年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因****年*月,四川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非〔****〕*号),明确了改革目标和实施范围,提到了根据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财政厅已向财政部申请使用由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并以全省大集中的模式完成了系统建设工作,各用票单位统一运用财政厅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全省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省财政电子票据数据信息共享,做到全省财政电子票据一站式查询、真伪查验和报销入账等。登录后查看于****年*月**号,通过单一来源中标四川省财政厅票据管理中心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单[****]*号)。登录后查看拥有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软件著作权,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四川省财政厅的相关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该项目属此条文规定之范围,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供应商为登录后查看。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登录后查看
地址: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甘孜县财政局
地址:甘孜县甘孜镇解放街**号
联系方式:郑老师:****-*******
*.财政部门
联系人: 郑老师
联系地址:甘孜县甘孜镇解放街**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登录后查看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聚龙路***号万智中心*单元***室
联系方式:林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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