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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大街中段北侧光大商务中心-1-501不动产
天津-天津
商业用房
¥8,840,000
  发布单位: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 2021-01-19 10:45
公告详情
资产处置单位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类型 司法拍卖
起拍价 ¥8,840,000 加价幅度 ¥40,000
保证金 ¥1,760,000 评估价 ¥15,757,800
竞价周期 60天 延时周期 5分钟
优先购买人
详情内容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变卖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大街中段北侧光大商务中心-1-501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0)的公告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2410时起至202145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升级会员查看,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大街中段北侧光大商务中心-1-501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0)

1、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期限至*********

2、房屋建筑面积2419.1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所在层数5层,总层数为6层,钢混结构;

特别提示:该变卖标的物为本院首先查封,抵押权人为本案申请执行人。本院对标的物以现状进行变卖。该不动产部分由被执行人天津市光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用,部分由案外人使用。案外人分别提交租期1年、签订日期为*********、*********、*********的《房屋租赁合同》三份。该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日期为*********,查封日期为*********。买受人自行承担成交后不能及时交付的风险,自行解决与案外人的占有使用关系法院以现状进行变卖,买受人须接受变卖标的物现状。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u3000u3000(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u3000u3000(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u3000u3000(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u3000u3000(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起拍价为8,840,000元,保证金为1,760,000元,增价幅度为40,000元。

本次变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128日止(节假日休息)结束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部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128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于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7

账号:02*********6405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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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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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竞买人如有贷款需求,请详读银行法拍贷款业务公告,具体贷款事项由竞买人自行与贷款银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1、贷款银行: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

       联系人: 陈经理*********; 牛经理*********

      天津农商银行

       联系人: 陈经理*********; 李经理*********

      中国建设银行

       联系人:张经理*********

  2、保险及代办服务:

      渤海财险天津分公司

联系人: 项目总负责人胡女士*********;杨经理*********;

刘经理*********;代办负责人李经理*********

注:本贷款提供渠道非阿里拍卖互联网渠道。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执行法官电话:022-2750670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

变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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