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申花车业制造有限公司、平湖市阳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浙04民终299号
判决日期:2018-06-19
法院: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嘉兴市申花车业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花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平湖市阳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2016)浙0402民初642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2月1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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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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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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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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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