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盾警界保安服务中心与张高峰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京03民终7931号
判决日期:2016-07-14
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北京国盾警界保安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国盾中心)因与被上诉人张高峰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5)朝民初字第4477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6年6月2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邢军担任审判长,法官孙承松、法官郑慧媛参加的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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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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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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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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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6-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