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倍利轮胎有限公司、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桂03民终808号
判决日期:2018-04-12
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桂林倍利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利轮胎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绳公司)、原审被告中国化工橡胶桂林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轮胎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2017)桂0326民初75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2月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4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倍利轮胎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黄里瑞,被上诉人钢绳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施毅平、代华明,原审被告桂林轮胎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秋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