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招商局码头有限公司与厦门基业鑫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纪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厦海法商初字第780号
判决日期:2016-05-11
法院:厦门海事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漳州招商局码头有限公司(下称招商局码头公司)诉被告厦门基业鑫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基业鑫公司)、福建纪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纪豪公司)港口货物保管合同纠纷一案,于2015年8月3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2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刘加桓、被告委托代理人吴志强、施鲜锋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纪豪公司经本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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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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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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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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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6-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