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重庆鑫韵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四川利万步森水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5)邻水民保字第67号
判决日期:2015-04-15
法院:邻水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重庆鑫韵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四川利万步森水泥有限公司(2015)邻水民初字第969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重庆鑫韵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告四川利万步森水泥有限公司的银行账号予以冻结,价值以45万元为限,并已提供徐冀所有的住宅作为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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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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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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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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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5-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