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德存、沈双福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皖0406民初2587号
判决日期:2021-09-04
法院: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金德存与被告沈双福、河南恒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中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6日立案。原告金德存于2021年8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金德存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金德存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苏志元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书记员杨琪
判决日期
2021-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