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1、许某2与张某、甘肃东部运输实业集团平凉公路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甘0802民初6442号
判决日期:2021-09-02
法院: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许某1、许某2诉被告张某、甘肃东部运输实业集团平凉公路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凉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原告于2019年11月26日申请撤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许某1、许某2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371元,减半收取2686元,由原告许某1、许某2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马有发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李洁
判决日期
2021-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