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桂东与黑龙江省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齐占海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新3221民初903号
判决日期:2021-08-30
法院:和田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唐桂东与被告黑龙江省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齐占海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9日立案。2021年7月29日,原告唐桂东经本院传票传唤,原告唐桂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唐桂东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730.94元,由原告唐桂东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吕江江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宋佳
判决日期
2021-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