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迈承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山东天频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鲁0902财保655号
判决日期:2021-07-20
法院: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德州迈承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申请人山东天频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优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价值60万元的财产。担保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向本院出具财产保函,为该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优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的存款60万元,账号为37×××50。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员张百吉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书记员崔昌莹
判决日期
2021-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