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90807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华
联系方式:0757-87744996
注册时间:1998-12-23
公司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4号
简介:
研究开发、生产、销售:通讯器材,机电产品,电子电路产品配件。通信工程和网络工程的系统集成,网络技术服务,软件的开发及技术服务;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通信设备安装及维护;钢结构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卫星相关工程的承包、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通信设备性能检测、环境试验检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汽车电子产品、车载电脑、无线数据终端、车载数据终端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局域网、物联网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设备、模块、集成电路芯片、软件的研发与销售,以及与之相关的移动互联网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开
东莞市鼎立材料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君正模具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一案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案号:(2021)粤1973财保994号         判决日期:2021-07-01         法院: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东莞市鼎立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保全被申请人东莞市君正模具有限公司、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价值442113.61元的财产,并向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投保了责任范围在442113.61元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东莞市君正模具有限公司、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价值442113.61元的财产。 本案保全费2731元,申请人东莞市鼎立材料有限公司已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本页无正文)
合议庭
审判员吴鹏飞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书记员李晓芝
判决日期
2021-07-01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