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黑龙江世纪大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诺达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黔01民初2013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1-06-30
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黑龙江世纪大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诺达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杨晓彤、陈大志及第三人哈尔滨益佰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华澳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8日立案受理。本院审理过程中,原告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以双方已经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47300元,减半收取73650元,由原告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吴永霞
审判员柳凡
审判员冯文婷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员赵妍
判决日期
202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