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色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曾轶睿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湘0302民初2015号
判决日期:2021-06-29
法院: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湖南金色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曾轶睿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3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6月9日以被告已缴清物业费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湖南金色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60元,减半收取30元,由原告湖南金色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夏丹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书记员张迪威
判决日期
2021-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