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与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1)陕0112执4046号
判决日期:2021-06-28
法院: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河北华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陕0112民初26452号民事调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该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河北华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现通知如下:
本院作出的(2020)陕0112民初26452号民事调解执行完毕,于2021年5月31日结案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判决日期
202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