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地锐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安徽金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皖0104民初3637号
判决日期:2021-05-25
法院: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安徽新地锐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金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2日立案。原告安徽新地锐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安徽金健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安徽新地锐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24元,减半收取计262元,由原告安徽新地锐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丁淳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书记员杨晓燕
判决日期
2021-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