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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金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8037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胤志
联系方式:0514-87663266
注册时间:2013-06-07
公司地址:扬州市新甘泉东路50号
简介:
环保设备技术研发、制造、销售、售后服务及设备运营管理;环保工程设计、施工;钢结构、机电设备安装及技术服务;钣焊件、汽配件加工;环卫机械、环卫车辆、特种车辆、牵引车、工程机械的设计、销售和技术服务;专用车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道路保洁;河道保洁;外墙清洗(高空作业除外);管道疏通;公厕保洁;家政服务;房屋中介;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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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北京诚通新新建设有限公司与扬州金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苏10民终518号         判决日期:2021-05-13         法院: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北京诚通新新建设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扬州金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20)苏1003民初643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北京诚通新新建设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9530元,减半收取9765元,由上诉人北京诚通新新建设有限公司负担(已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顾国先 审判员周冰 审判员韩凯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张成军 书记员钱亚晨
判决日期
202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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