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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河建设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生华
联系方式:15766248677
注册时间:2018-05-16
公司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79号办公室107房
简介: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舞台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树木种植经营;花卉种植;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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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众富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宝河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华易置业有限公司、麦永红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案号:(2021)桂0108执保549号         判决日期:2021-04-27         法院: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申请人广西众富贸易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东宝河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华易置业有限公司、麦永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0日根据已生效的(2021)桂0108民初179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采取保全措施。 在保全措施实施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4月20日解除广东宝河建设有限公司(建行、建行、农行)、广西华易置业有限公司(信用社、建行)、麦永红(建行、工行、财付通)名下银行存款2240635.75元的冻结。 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1)桂0108民初179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按上述措施实施保全,本案以解除保全方式结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判决日期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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