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捷通建材有限公司与山东汉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0105民初6884号
判决日期:2021-03-10
法院: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东捷通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汉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山东捷通建材有限公司未在限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原告山东捷通建材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员梁艳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徐佳慧
判决日期
202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