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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恒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衣长学
联系方式:0631-5623700
注册时间:2008-07-29
公司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天世纪城-19号-B1905(自主申报)
简介:
建筑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安防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市政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水电暖安装、房屋修缮、房屋拆除(不含爆破)、特种专业工程的施工;门窗的制作、加工、安装、销售;房地产经纪服务;建筑材料(油漆除外)的销售。计算机及计算机软硬件、音响、灯具、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机电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家用电器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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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恒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威海凯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1)鲁1003财保36号         判决日期:2021-02-26         法院: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威海恒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威海凯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1)鲁1003诉前调734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威海恒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威海凯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00000元或对其相应价值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为本案保全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威海凯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00000元或对其相应价值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侯德华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书记员邵新忠
判决日期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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