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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俱时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志民
联系方式:0311-85118902
注册时间:2004-10-29
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湘江道319号A座26层
简介:
化工工程、生物工程、环境工程、冶金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技术研发、设计及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城市规划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的研发、销售、安装;电力设施安装、维修(凭资质经营);医药、生物、化工、环保及电子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动化控制系统、电气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建材的销售;环保设备、制药设备的研发、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安装及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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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雷锋、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行政裁定书
案号:(2020)冀行抗4号         判决日期:2021-02-09         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诉人邢雷锋因与被申诉人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审第三人天俱时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工伤行政确认一案,不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冀01行终649号行政判决,向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经审查后提请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抗诉。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以冀检(行)监[2020]13000000001号行政抗诉书向本院提出抗诉
判决结果
本案由本院提审
合议庭
审判长常站巍 审判员王云 审判员孙学良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书记员田佳新
判决日期
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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