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98江阴国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冯祥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0281民初11598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12-11
法院: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江阴国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诉被告冯祥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2日立案。江阴国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在2020年12月6日以双方已达成庭外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自愿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江阴国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55元、财产保全费620元,合计1175元(江阴国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江阴国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吴玉凤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六日
书记员包煜佳
判决日期
20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