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岩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京0491民初16629号
判决日期:2020-10-29
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浙江岩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21日立案,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件疑难,不适宜用简易程序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将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合议庭
审判长韩冰
审判员刘建寅
审判员赵源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书记员刘佳
判决日期
202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