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中基建筑有限公司、郄西莹追偿权纠纷其他裁定书
案号:(2020)鲁0725财保579号
判决日期:2020-10-27
法院:昌乐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潍坊中基建筑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郄西莹、昌乐县祥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2020年9月21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1600000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潍坊银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自愿为申请人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1600000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
保全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员马金汉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陈雯雯
判决日期
202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