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31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与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0585民初6131号
判决日期:2020-10-25
法院: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与被告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2日立案。原告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8844元,减半收取4422元,由原告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乐辉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谢玉凤
书记员汤琳
判决日期
2020-10-25